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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颐乐苑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公开招商公告

时间:2015-08-21 09:15:51来源:未知 作者:shiwencheng

据巴中市政府网消息,为积极应对我市老龄化加速的挑战,缓解养老服务压力,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经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择巴中市颐乐苑老年公寓建设项目的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巴中市颐乐苑老年公寓建设项目
  二、招商 人:巴中市民政局
  三、项目概况:
  该项目属于巴中市民政福利项目第三期工程,第一期市儿童福利院已建成投入使用,第二期市社会福利院主体工程已完工,相关配套设施和人文景观、绿化环境、休闲场所统一规划设计,整体打造。
  1.地理位置:巴中市回风小区长寿路广播电视台背后
  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684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3739平方米(6亩),公寓建筑面积约19445平方米,建筑层数为24层,总高度78.5米,设计房间230套,床位500张,136个泊车位,建筑密度23.92%,容积率2.29,绿地率达36.81%。
  3.投资概算: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600万元,其中土地费用420万元,建安费用3596万元,附属及配套设施等其它费用预计59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为合同控制价,以审计结论为最终决算价。
  四、项目运作方式
  该项目按照“共建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PPP模式进行操作,政府以土地折算价和其它资金共计1380万元入股,占总投资的30%,参与管理合作或产权回购独立运营。考虑到该项目投资额比较大,加之养老产业投资回报慢、效益周期长等因素,允许以一方为主体的联合体投资建设。
  五、项目保障
  1.政府按1.5万元/张床位的标准给予该项目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项目建成营运满一年后,市级财政按实际入住床位每张每月150元、空置床位每张每月50元的标准给予项目后期营运补贴,在项目持续正常营运的情况下,连续补助20年,双方按各自拥有床位数享受补贴。
  3.投资建设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让该项目建设用地和改变项目建设用途。
  4.投资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建设方应迅速启动项目建设,30个月完成项目并投入营运。若1年内未动工建设,按国家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并没收50%的保证金;2年内未能动工建设,政府将无偿收回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没收全部保证金,自动解除投资合同。
  5.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法定手续,并自觉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业主方全程跟踪服务,协调办理工程建设有关行政审批手续。
  6、本项目以巴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部委及四川省颁发的相关建设工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等级要求。
  六、投资人资格要求
  1.投资建设方系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或投资建设联合体。
  2.投资人在税务、银行、工商、劳动及司法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好的社会公信度,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50%。
  3.投资建设方需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并对该公司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产生的税费按相关规定进行属地化缴纳。
  七、投资人确定
  在符合上述各项条件的前提下,若仅一家投资建设人响应,则协议招商;若两家以上响应,则采用招商谈判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定项目投资建设人。
  八、报名及保证金缴纳
  1.凡有意参加投资者,请于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9月10日,每日8:3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巴中市民政局(天力宾馆内)三楼规划财务科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获取招商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4)资质证明(验原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5)企业有效评估报告和财务报表;(6)业绩证明。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实地报名的,可将以上证件扫描发送至499596213@qq.com网上报名,并留下电子邮箱获取招商文件。
  2.投资人在递交招商响应性文件时,需一次性缴纳1500万元人民币的实力证明金(中选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存入项目业主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行:工行巴中市分行
  开户名:巴中市财政局
  账户号:2318597129100055618  请在备注栏注明:巴中市民政局
  投资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收款人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收款人账户)向投资人出具收据。
  实力证明金如数达到指定账户后方可参与招商评审。未中选投资人的实力证明金在中选结果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原账户,中选投资人的实力保证金1500万元转为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工程施工进度分期退还给投资人。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保证金:(1)投资人与招商人达成投资协议后,接到中选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不签署投资协议的;(2)中选人存在恶意欺骗行为损害招商人利益的。
  九、响应性文件递交
  1.投资人应于2015年9月10日18:00前将该项目的响应性文件递交招商人。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不予受理。
  3.招商谈判时间:2015年9月15日9:00(如有改动,以通知为准)在巴中市民政局五楼会议室。
  十、招商公告发布
  本次招商公告在巴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巴中市招商局网站、巴中市民政局网站同时发布。
  联系 人:郑雪梅
  联系电话:0827-5260670 18095022217
  联系 人:张建明
  联系电话:0827-5263521 1398168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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